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 教资保〔2023〕39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3〕120号)要求,经各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现将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选结果



    2023年11月23日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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