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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深化应用,融合创新,用技术去创新教学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作者:杨宗凯 发表于:2016.09.30  523浏览

经过“十二五”的发展,我们已经初步完成了“三通两平台”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全国大部分学校已经具备信息化条件下的基本教学环境,普遍实现了初步应用。在“十三五”阶段,我们要面对的重要课题将是进一步深化“三通两平台”。这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是要继续补齐短板,普及基础条件;另一方面要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深入应用,并逐步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

“融合”的核心,不是用技术去强化传统教学,而是用技术去创新教学,引领教育体系变革。主要包括:

教学模式的改进。教学过程中学生、教师等各类主体高度互动、密切协同,教与学的基本形态彻底变革,逐步形成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学习者认知规律和能力发展需求的新型教与学模式。

学习环境的创新。学校网络带宽接入水平、装备条件等,都应逐步纳入到学校校舍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范围内。教学所需的物理空间、资源空间和社交空间整合到一个环境中,为教学提供无缝支持服务,实现实体课堂和在线课堂的一体化。华中师范大学已经实现了所有本科师范生课程上网,教师基于网络空间的混合课堂教学在校内已经推广两年,展现出明显好于单一实体课堂的教学效果。

平台服务的整合。目前我们已经初步完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但整合不够。静态数据主要存储在管理平台,而动态数据主要存储在资源平台。在后续发展中,将逐步注重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的融合发展,支持利用大数据的伴随式数据采集和过程评价。

师生能力的提升。包括教师的教学能力、学生的学习素养以及校长和各级领导的信息化领导力都有待进一步提升。教师应该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教学活动的构造者、促进者、辅导者以及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学生若要成为合格的数字公民,应提高应对信息技术浪潮的能力,领导者则应该具备良好的规划、组织、评估能力。“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启动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计划要对1000多万名教师完成每人50学时的轮训,目前进展比较显著,但是大部分教师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还停留在较为浅层次的阶段,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的还比较少,有待进一步提高。

可以预见,在“十三五”及今后更长时间内,我国教育信息化将继续快速发展,信息化对教学的促进作用将充分显现,越来越多的地区、学校将体会到发展教育信息化的综合效益,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的革命性影响将成为现实。

总而言之,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将成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主题,值得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充分重视和高度关注。(《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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