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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共建“智慧校园”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网络中心 作者:高宏卿 发表于:2017.09.30  7400浏览

“智慧校园”是以物联网、云计算为基础的智慧化的校园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一体化环境,这个一体化环境以各种应用服务系统为载体,将教学、科研、管理和校园生活进行充分融合。我国许多高校在2015年左右启动了“智慧校园”建设工作,并且将“智慧校园”建设纳入到了学校“十三五”规划当中,以完成“数字化校园”到“智慧校园”的转化。

“智慧校园”建设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云计算平台、建设以无线网络为基础的物联网感知系统;建设学校基础数据库和大数据挖掘平台;建设学校“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和服务门户,以此实现资源整合、业务聚合、服务融合,完成业务流程到服务流程的转变。

一、校企合作的必要性

在“智慧校园”建设过程中,工程和技术人员总结出了“智慧校园”的几个特征:

1、以“数据技术”为核心,形成了“智慧校园”新的数据形态;

2、以“云技术”为核心,形成“智慧校园”新的技术形态;

3、以“实时协同分工网络”为核心形成了“智慧校园”新的组织形态;

4、加速高校的“开放化”,形成“智慧校园”的新关系形态。

从“智慧校园”新的关系形态来看,学校的信息化工作,离不开硬件和软件服务商、兄弟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电信运营商等的支持与合作。

从技术上来讲,云计算作为“智慧校园”的核心技术,大多数高校还不具备全面建设专业云计算基础设施的能力,即使部分高校具备这样的能力,从建设成本、维护成本上衡量,也未必是一个好的选择。高校适当建设一些私有云的设施,具备适度的私有云的服务能力是有益的,而如果建设一个大而全的云计算中心,试图把学校需要的各种云服务都自己来做,实际上是和云计算技术本身的初衷相违背的。

以数据为中心是“智慧校园”新的数据形态,在数据处理和服务上,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专业公司,能够对大数据进行处理,而对大多数高校来讲,处理大数据也需要专业的队伍和平台建设。

从以上可知,从技术上、从“智慧校园”新的形态上,校企合作是必然的。

“智慧校园”建设是一项繁重而复杂的工程,需投入大量的财力和人力,同时也需要更加开放的技术架构和建设模式。一个中等规模的高等学校,建设“智慧校园”的总经费,根据其信息化建设基础,约需经费5000万元到8000万元甚至更多。这对大多数普通高校都是一个比较重的负担。高等院校作为网络用户最为集中的区域,教育科研网出口带宽肯定不能满足要求,因此在带宽上对电信运营商有刚性的需求。

随着“智慧校园”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其服务平台和服务门户中,服务种类可能会包罗万象,而这些服务不可能全部由学校来提供,学校必须要和各种各样的运营商、企业、专业公司进行各种各样的合作,才能够实现相应的服务。因此,从“智慧校园”建设模式上来讲,校企合作也是一种必然。

二、校企合作要考虑的因素

事实上,学校在信息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都在进行校企合作,只是每个学校由于环境和条件的差别,在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上有所不同。在“智慧校园”建设阶段,校企合作会更加深入、更加广泛,合作形式也会越来越多。但无论什么样的合作模式,都需要符合“智慧校园”建设的规律,也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建设绿色、健康的“智慧校园”。

1、全校一张网原则

“智慧校园”的运行要求校园网在结构上、层次上是一张统一规划的网络,不能出现逻辑上的隔离,更不能出现物理上的隔离。在实践中,有些学校同时引进数家运营商,运营商各自建设自己的网络、管理自己的网络、发展自己的业务,而网络的互通却成了很大的问题。学校内部用户虽然近在咫尺,却难以连通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为“智慧校园”的建设带来了基础上的障碍,带来的问题是学校里的网络已经不能称其为校园网了,“智慧校园”的各种应用和服务不能很好地使用。

2、网络安全性原则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网络安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性:保密性,完整性,可控性,可审查性。

网络安全是所有网络服务的基础,没有网络安全,校园网的所有服务和应用都无法正常运行,所以网络安全是校企合作建设“智慧校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在合作的过程中,要和合作企业签订相关的安全保密协议,从硬件、软件的维护、操作到数据的存储、备份和使用都要有明确的规范和流程。

3、开放性原则

“智慧校园”必须是开放性的,从硬件到软件再到平台,都必须具有兼容性和互通性,这样才能避免受制于合作企业,以提高投入产出比,融合多方资源和力量取得最大成果。开放性的目的是要形成一个良好的“智慧校园”生态,包括运营生态、运行生态、服务生态、开发生态等等,使学校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不断优化,保证校园信息化建设的先进性和可持续性。

4、可控可管原则

与企业合作建设“智慧校园”,要以我为主、他为我用,目的是合作建设“智慧校园”,因此学校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失去对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用户等的管理权。为了能够做到可控可管,首先学校要负责“智慧校园”的整体设计,制定相应的标准和借口。任何企业要和学校合作,在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政策之外,也要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只有在学校的主导下,在可控可管的原则下,与企业进行合作,才不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三、校企合作案例

从实践中看,校企合作的形式、内容、层次多种多样,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成功者有其规律可循,失败者也有经验和教训。下面给出河南省某高校校企合作的一个例子,供读者参考。

合作项目:学生区有线网络改造和无线网络建设、学生区网络运行维护、部分“智慧校园”服务建设

企业选择:通过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

引进资金:2700余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

1、投资建设改造学生区有限网络、建设学生区无线网络,建成后产权归该公司所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归学校所有,在合同期内不得撤走设备;该公司负责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新、保养,保证网络畅通,并使得该无线网和有线网融合为一体,统一由学校进行管理。学校取得用户管理权,学生区有线网和无线网均为学校内网,保障“智慧校园”平台顺利运转;为学校开发部分“智慧校园”应用服务。

2、为运营商制定最低准入门槛,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运营商在满足学校最低准入门槛的情况下,可以在学校发展用户,并为其用户提供网络出口。(运营商在学校形成良性竞争环境,以服务吸引用户,用户有更多的网络选择。)

3、各运营商须对学校做出服务承诺,并制定学校用户的特殊优惠政策,包括宽带网络、移动电话、家庭电话、办公电话等网络和通信业务优惠。

4、投资、运维公司的收益由运营商承担,学校不负担其任何费用。

5、与运营商和投资运维公司合作的具体细节和条款分成技术和商务两个部分,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外发布。   

6、合作模式:下图为该项目的合作模式图。

从合作模式图可以得知,在合作的过程中,投资完全由合作方承担;校园网为统一的网络,有线网和无线网完全融合;学校取得了网络设备和用户的管理权,网络可控可管,相对安全;引入了良性的运营商竞争机制,避免了垄断经营;学校节省了资金、有“智慧校园”建设成果,企业有回报,互利共赢。

校企合作是各个高校在“智慧校园”建设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希望高校在“智慧校园”的建设中,能够选择合适的企业、选择适当的项目,把“智慧校园”工作做的更好。(作者为河南师范大学网络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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